关于申报国家标准委第三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作者:SuperUser Account 日期:2015-10-22

各位老师:

现转发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三批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的创建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内在需求,结合地区、行业发展特色及优势,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合、自愿申报、有序实施”的原则开展。

试点单位应是由政府主导、依法承担对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进行管理、规范与协调等职能的机构或者组织;或者是由政府主导、具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保障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等能力,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机构或者组织。

二、试点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明确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设置标准化管理内设机构及专兼职标准化人员,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

(三)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标准化工作,能够为试点提供政策、资金及其他支持;

(四)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行政处分,以及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三、试点的推荐和申报步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和政府工作重点组织推荐,申报者填写《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请书》(见附件),经试点承担单位、参加单位、保证单位、业务指导单位及管理单位同意后报送省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联席办公室)。省级联席办公室统一受理并汇总本区域内的试点申请,并及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试点申请项目报送部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部级联席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0月26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电子版通过OA系统传阅至“王晓燕”。

联系人:王晓燕        联系电话:36591343

 

科研处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