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虚法在血证论中的体现
陈鹏
“补虚”是唐容川在《血证论·卷二·吐血》中提出的血证四大治法之一。他说:“⋯⋯惟以止血为第一要法。⋯⋯以消淤为第二法。⋯⋯以宁血为第三法。⋯⋯以补虚为收功之法。四者乃通治血证之大纲。”可以看出,此处唐容川所指补虚主要指补血,并明确指出此补虚之法并非仅适用于吐血证,而是通治血证之大法,因而是统论补血之法。血虚宜补血,这是治疗血证的基本原则,然而唐容川认为“补法不一”,应根据五脏的生理、病理的不同,顺应五脏的生理特性,调和五脏的阴阳气血、辨证施治、选方用药,方能真正体现“补虚为收功之法”。
1 先补肺胃
肺居上焦,其位最高,对其他脏腑有雾露之溉之功。故唐容川说:“肺为华盖,内主制节;肺虚则津液枯竭,喘、咳、痿、燥诸证作焉。因其制节不得下行,故气上而血亦上,未有吐血而不伤肺气者也。”初吐必治肺,已止,尤先要补肺。他强调了滋补肺阴的重要性,认为此法“为失血必有之证治也”。肺得津液滋润,则“气泽因之得以下降,利膀胱,传大肠,诸窍通调,五脏受益”。方用辛字润肺膏(羊肺、杏仁、柿霜、真酥、真粉、白蜜) ,平时可用生脉散代茶,若加阿胶、麦冬,尤能补肺脏。唐容川指出,亦有针对形寒饮冷伤肺的温补肺阳之法,方如保元汤或六君子汤加炮姜、五味之类,但“失血之人,多是阴虚,若执甘温除大热之说,妄投此等药料,鲜不致误”。只不过“第以理论之,原有气不摄血之义,故什百之中,亦有一二宜补阳者,因并列其方,使人参观,以尽其变”。
2 辨证补心
心为君火,主生血。心肾相交,水火既济,则心得所养,心神得安;脾胃强盛,水谷精微充盛,则心血充盈。唐容川根据心的不同病理,辨证拟定了相应的补虚治法和方药。其一,因血证导致血虚火旺属心肾水火不济者,当“用天王补心丹,启肾之水上交心火,火不上炎,则心得所养。⋯⋯以此补水宁心”。其二,“但由本脏之血虚火旺者,则但用养血清心之药而已,朱砂安神丸,泻心火补心血,并安心神”。其三,“若心阳不收,汗出,惊悸,以及心火不下交于肾,而为梦遗,溺赤等症者,随用上方,再加龙骨、牡蛎、枣仁、莲心、浮小麦,以敛戢之”。以上“为心经血虚火旺之大法”。其四,“心经火虚,不能生血,瘦削惊悸,六脉细弱,宜用人参养荣汤,补脾胃以补心”。唐容川在论述治疗心经的一般证治规律时,也提醒医者重视特殊,详细辨证。指出“然女子血崩及产后亡血过多,故以温补为主,因其血下泻,属于脱证故也。至于吐血,乃血脉奋兴,上干阳分,是为逆证宜温补者最少;然亦有阳并不统阴,暴脱大吐,阴亡而阳亦随亡者,温补又为要法。⋯⋯医者辨证不可不详,而用药不可执一也”。
3 补脾为主
脾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五脏皆受气于脾。脾主统血,运行上下,充周四体,故脾脏强健,则化源充盛,血不得溢。唐容川指出:“故凡补剂,无不以补脾为主。”他强调归脾汤为“以气统血之总方”,主治“思虑伤脾,不能摄血,健忘,怔忡,惊悸,盗汗,嗜卧,少食,大便不调等证”,可随证加减,但“独于熟地不可加入,以碍其统摄运行之用”。指出阴柔滋腻之品不宜用于脾气虚之证候。此外,“脾与肝、肾,滋阴之法,亦各不同。若脾阴虚,脉数,身热,咽痛,声哑,《慎柔五书》用养真汤, ⋯⋯为得滋养脾阴之秘法”。并且,“若脾阴不足,津液不能融化水谷者,则人参、花粉,又为要药”。唐容川认为,前人有许多补脾气、健中阳的方剂,如补中益气汤、六君子汤、小建中汤等,均需根据血证的具体情况,“今即不能恪守,但得其意, ⋯⋯可以变化神奇,用收广效”。
4 补肝为要
唐容川指出:“肝为藏血之脏,血所以运行周身者,赖冲、任、带三脉管领之, ⋯⋯肝则同主血海,冲、任、带三脉,又肝所属,故补血者,总以补肝为要。”他特别针对世人“肝无补法”之说,指出“且世上虚痨,多是肝虚,此理自东垣《脾胃论》后,少有知者”。因此,提出多种补肝之法和方药。其一,“肝血虚,则虚烦,不眠,骨蒸,梦遗,宜四物汤加枣仁、知母、茯苓、柴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