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品入院制度

一、常用药品的购进

1.常用药品指的是通过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列入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内的品种。

2.院基本用药目录是药剂科药品采购的依据。

3.药剂科药品采购员根据每月药品使用量,制定月度采购计划,并报科主任审查,主管院长审批后实施购进

 

二、临时用药的购进

1.临购药指在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内无同类品种,且紧急或特殊情况下需临时购进使用的药品。

2.临购药的申请只适用于严重疫情、突发事件、抢救用药,以及一些特殊住院病人的特需用药。

3.紧急情况的临时用药,由药剂科报主管院长审批后实施。

4.特殊病人的临时用药,由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临购药申请单(申领单在日用仓领取),报医务科长审查,主管院长审批后,药剂科实施购进。

5.原则上特需临购药只是一个疗程的一次性采购,并应在半年内使用完毕,如无特殊原因造成药品损耗,损耗款将在申请科室的酬金扣罚。

 

三、购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监局的有关政策规定,必须是国药准字或进口注册证的批准文号。供货公司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公司不得与其发生购销业务。

 

四、本规定从二00三年九月一日开始实行。以往下发的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均按本制度执行。

 

医院药事委员会

200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