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5
2025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广州中医药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挂网2025.04.15).doc (75 KB) 

采购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项目名称: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广中医一院招【202512 

 

一、 项目概况:为满足医院业务用车需求及职工日常通勤需求,保障员工出行安全与便利,现需采购用车租赁的服务。

二、 招标限价:

1:不同车型租赁服务的分项限价

 

5座车型

商务车

(6-9)

中巴

(10-19)

大巴

(20座以上53座以下)

备注:表1为日均出行距离不超过250公里不同车型车分项限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车辆的油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以及人员工资、保险等一切费用。

680/天

760/天

1120/天

950/天

三、报价要求:

1、对上述表1:不同车型租赁服务价用采用统一下浮率的报价方式。投标下浮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 100%,也不得为负数或零,且是固定唯一值。

2、日均出行距离超过250公里不同车型按实测算价格,在表1费用的基础上加上超出公里数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等费用。

3、以上述表1的4种用车租赁服务预算三年合计总金额约99万元,具体按实际租赁车辆情况进行结算,采购人对各类车辆租赁的服务天数不做任何承诺。

四、招标年限:至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五、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非预算指标资金)。 

六、项目需求书:

1、服务要求

1)根据业务用车实际情况,不定量、不定期租用5座小轿车、5座越野车/SUV、6-9座商务车、10-19座中巴车、20座以上53座以下的大巴车。

2)投标人必须有完善的车辆管理及安全管理制度,能做到遵章守法,执行管理制度,自觉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和保养工作。同时配备齐全的车辆、人员司机、备用车辆、技术(修理)员等。

3)中标人投标文件所承诺配备的车辆、人员司机、备用车辆、技术(修理)员等将作为最终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单方变更或更换招投标文件要求规定的车辆、人员、服务等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在总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变更车辆,更换司机人员等行为;更不允许以优质的车辆、人员(司机)材料参与投标,中标后提供低于投标书质量承诺的车辆、人员(司机)等情况出现;中标认如需更换人员司机,须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经确认同意后,中标人可更换人员司机。中标人所提供车辆需经交警、交委等部门年审合格,证件齐全有效,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客运车辆;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非法改装、非法营运、无牌证、假牌证、套牌、伪造证件的车辆不能作为租赁用车。

4)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客车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租赁、道路客运、驾驶服务及一切相关服务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等相关规定。投标人若不遵守相关规定,由投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保养,接受定期检审或其他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的,中标人必须调派同等条件的车辆供采购人使用。不得提供教练车、待报废车和其他车辆。

6)车辆的具体行驶线路、中途上落站点和行驶高速路段由采购人确定,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中途上落点和具体开车时间,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7)大巴(20座以上53座以下)被用为本院去往南海制剂中心日常通勤班车。

1)中标人固定2台大巴及2名司机,保障里水制剂中心人员日常通勤运送。中标人必须经采购人使用部门确定后的行车路线,并按商议的站点沿途上落站(详见表2),并固定车辆固定司机。车辆必须在用车时间提前十分钟(备车)到达用车起点,按照用车时间准时发车:若车辆超过备车时二十分钟仍未到达用车地点时,应及时将情况告知采购人后,中标人采取其他交通方式(四人每辆出租车或网约车)前往目的地,所发生的交通费(采购人提供乘车票据)由中标人负责。

2

 

 

线

 

备车时间

用车时间

(逢周一至周六:

周一至周五为常用车  时间;周六为非常用 车时间,按需安排)

用车起点

用车止点

备注

 

 

 

线

 

 

上午7:40

 

 

上午7:45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制剂中心

 

去程:机场路→横沙地铁站→浔峰岗地铁站→制剂中心

 

回程:制剂中心→浔峰岗地铁站→横沙地铁站→三元里地铁站→机场路

 

 

下午16:10

 

 

下午16:15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制剂中心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中标供应商须提供通勤班车实时定位查询服务。

8、车辆要求

1)使用国产汽车提供运输服务,且优先提供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得提供进口或豪华车型。车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符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交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

2)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保证办理好该车正常行驶所需的各种证件及规定缴费证齐全,车上配备灭火器及警示性标志牌。

3)车龄:5年内(含5年)(车龄年限以截止开标之日为止)。

4)全车的座位配置安全带,带卫星定位系统。

5)车辆内部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交通工具的装修标准。车容要求“三洁”--车头清洁、车身光洁、车厢和座位干净整洁无异味。

6)每部交通车需配备应急逃生救护说明、灭火器、破拆工具等安全设备设施。

7)为中标方的乘客购买该车核定的承运人责任保险:至少人民币20万元/座,使中标方的乘客一旦发生意外时得到保障,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8)保证所有营运车辆的车质、车况和准时出车,确保车辆正常营运。行车载客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合理操作确保乘客乘车及上下安全,如因违章行车或操作不合理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乘客损失,按国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的有关规定,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9)自行承担服务车辆的维修费、人员工资、保险等一切费用。

10)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具备有效的公路运输营运证、行驶证、养路证、营业性保险证以及国家要求缴纳的各项规费凭证;提供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9、司机要求

★(1)驾驶员(备用备勤司机要求相同)须为中标方的签约员工,近3年以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具有5年或以上驾龄,持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具备A1牌驾驶证,年龄为35-60岁(以国家强制规定的年龄上限为准),熟悉广州市交通道路,按规定每年进行体检。需提供司机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确实需要更换驾驶员的、新驾员也必须满足本条条款的要求。

2)保证其派出人员(含司机及其他所有工作人员)办理了合法的聘用或聘请手续,与中标人成立合法的劳务或劳务关系,中标人派出人员的一切用工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并应为其派出人员购买相关保险,中标人派出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伤亡、财产损失或致他人伤亡、财产损失的,均与采购人无关,由中标人负责。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予以全额赔偿。

3)司机无犯罪记录。

有以下情况的不能作为租车驾驶员:

有未消除的交通违法和交通肇事记录;

②任一记分周期累计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

近一年发生过负主要责任或以上一般事故的;

④近三年内发生过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10、其他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起点站,若因故未能及时到达起点站,中标人应立即做好应对措施,且必须保证所有乘客的安全,由此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车辆途中故障排除超过20分钟,应马上安排采用其他交通工具送乘客到达目的地,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通勤班车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将职工安全、准时、舒适的送到目的地。通勤班车在开车前10分钟到达约定的起点站上车地点(遇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必须在开车时间半小时前到达约定的起点站上车地点,并根据天气情况提前调好车内温度。 车辆做到准时到达接送地点,并确保车容整洁,车质车况良好:司乘人员待客文明礼貌,协助中标人代表落实租用车辆的各项计划,保证采购人的正常用车。每次出车任务完成后,在采购人监督下,车辆要至少每周车内卫生大清洁2次,每年更换1次空气及空调过滤器,保持车内空气无霉味、异味等。必要时的消毒工作。

3)中标人需成立专职的联络管理小组与采购人沟通、联系,随时满足采购人的合理派车要求,严格执行制定的行车制度。

4)采购人安排的行车线路,中标人应做到专人、专车、专线。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保养、或年审、季审、接受定期检审及其他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中标人必须调派同等条件的车辆供采购人使用。

5)遇车辆中途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应马上另派车辆接送职工,并不得额外加收费用。

6)服务期间,中标人在行车载客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操作,确保乘客的安全。非采购人造成的过失,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等安全方面问题,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坏的,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7)在合同期内,若发生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或意外,无论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如何,中标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对采购方的伤者先行垫付住院费、门诊医疗费、检验费、护工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等直至伤者康复出院,对因事故而造成的采购方的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中标人应按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先行垫付。

8)中标人提供的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交通车的一切营运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9)遇车辆在租用期间发生交通意外,中标人要服从交警的现场指挥,并负责处理事故的相关事宜。

10)中标人应当在随车的服务监督卡上公示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或互联网网址等有效联系方式,服务监督电话应当 24小时有人值班。应当接受采购人的意见和投诉,及时处理投诉,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采购人。

11)中标人及其驾驶员须对所知悉的采购人发出的任务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外泄;严禁在所提供车辆上主动安装或 向他人提供使得安装任何与驾驶无关的设备、配件。

12)考核要求及考核内容

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一次常规考核。服务期间,中标人有1次常规考核低于80分的,扣除当月租车费用总额的10% 并按采购人要求限期整改;中标人第2次常规考核低于80分的,扣除当月租车费用总额的20%,并按采购人要求限期整改完成,附上书面承诺;中标人累计3次常规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扣除当月租车费用总额的30%,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南海制剂中心通勤大巴车月度考核表

1车辆的整洁程度

非常整洁25分   B、比较整洁20分    C、一般 15分   D、不太整洁10分

2、车内设施(座椅、空调、音响等)

A、所有设施完好、使用正常25分   B、大部分设施完好,个别小问题不影响使用20分   C、部分设施故障影响乘坐体验15分  D、设施故障严重完全无法使用10分

3、司机驾驶技术服务

A、驾驶非常平稳25分   B、比较平稳20分   C、不太平稳(偶尔急刹)15分  D、很不平稳(多次急刹)10分

4、司机守时情况

A、非常守时,按照约定时间出发,甚至基本每次提前到达25分   B、基本准时,偶尔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塞车等稍有延迟 20分   C、有过5次以内轻微迟到,未造成太大影响 15分  D、超过5次迟到,影响到工作计划10分

总体评分;     

11、提供近三年来合作服务案例。

12、结算方式: 

1)日均出行距离250公里以内的不同车型,按日单价(含税)大包干项目,即投标分项报价需要包含所有的服务内容,结算时不做调整。

2)日均出行距离不超过250公里不同车型按实测算价格,在表1费用的基础上加上超出公里数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等费用。

13、付款方式:

1)按实际用车天数计算。

2)中标人每月10日前向采购人列出上月所发生的天数及运费(按实际出车天数结算),由采购人审定后,中标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审定后的费用。

14、投标人员必须与投标报名登记表登记的人员一致,若临时更换投标人员需提前与招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15、投标文件要求:7份1正6副),开标前需密封,每份文件均需按序页码。双面打印。

16、项目需求书条款响应情况:投标人必须对项目需求书的内容逐条响应。“★”号的条款为关键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若有);带“▲”号条款为重点条款,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若有)。

序号

招标需求参数

投标实际参数(投标人应按投标设备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17、述标、答辩:

1)述标部分:述标时间不超过3分钟。述标着重介绍对项目的理解,特别是关键技术层面,述标无需使用PPT。

2)答辩部分:述标之后,由评审小组提问,投标人如实作答。

18、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及招标采购单位或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七、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营业执照有相关的营业范围。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外包投标标的主体。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54月168:00至20254月2217:30

2. 报名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电子报名,报名邮箱为:gztcm_zbzx@gzucm.edu.cn。请各投标人将报名需要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将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名称: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3. 报名需提交资料(需加盖公章)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在经营范围内投标,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并盖章);

(2)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详见附件);

(3) 投标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4. 报名所需的资料原件请于开标日当天交至招标人招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处。报名是否成功,以邮件回复为准。

5. 报名成功本项目的投标人,若决定不参与投标,请422日下午17:00前电话或邮件通知招标人。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4月23日上午 9:00

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号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办公楼102室

2、投标人员应为报名登记表上登记的负责投标的人员,该人员凭身份证进入开标地点。

十一、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二、联系人:马老师:020-36591271(项目咨询)

黄老师/郑老师:020-36585829(招标流程咨询)

十三、咨询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5年415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广中医一院招【202512号)”招标的      (可选“报名”),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证明。

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附件:

1、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注:投标人必须在上述附件上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人公章):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务: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务: 

日期: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企业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                                                                    

                                                                             

 

注:投标人必须在上述附件上加盖公章。

 

 

 

 

 

 

 

 

 

 

人(法人公章):

 

       期: 

 

 

 


投标报名登记表

招标项目编号

 

报名日期

     

项目名称

 

报名单位名称

 

地址(营业执照)

 

邮编

 

报名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投标人(负责投标的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

电子邮箱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